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8日
“执迷不悟,法理不容”,山西晋城“百年香港中国黄金“无视法律,做垂死挣扎,最终邪不胜正——2016年7月11日山西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认定“百年香港中国黄金”侵权事实成立,驳回其撤销工商行政处罚决定的诉讼请求,维持没收其侵权黄金饰品806件,罚款人民币4290000元的处罚决定。自2015年以来山西百年香港中国黄金,面对工商部门的行政处罚,一直顽固不化,怀着侥幸心理试图逃避处罚,经过法院审理,认定其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百年香港中国黄金”与我司注册商标近似,易导致混淆,侵权行为成立,并认定我司商标有一定知名度。对于“百年香港中国黄金”这种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的行为,我司将依法抗争到底,坚定不移地维护我司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2003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