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7日
6月7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判定“中国老牌黄金”侵犯 “中国黄金”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并在法治报刊登声明以消除其对原告品牌造成的不良影响。据悉,这只是近些年“中国黄金”品牌维权的成功案例之一。
作为黄金行业唯一央企和龙头企业,“中国黄金”注册商标权利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在业内享有极高声誉,其依法享有“中国黄金”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目前,中国黄金共开设品牌专营店近2000家,销售网络遍布全国。“中国黄金”已成为事实上的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
“中国黄金”品牌先后于2015年获得“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零售业十大品牌”、“全国质量信得过奖”、“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荣誉称号,2016年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并连续多年获得“投资金条市场占有率第一”和“珠宝首饰市场占有率第三”等殊荣。
在形成广泛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同时,“中国黄金”巨大的品牌价值及其背后代表的商业利益,也促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鱼目混珠,以“傍名牌”的行为进行仿冒套牌经营。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仿冒品牌并非原封不动冒用“中国黄金”品牌,而是对“中国黄金”注册商标进行多种变形改款,使其在视觉上与“中国黄金”商标基本无差别,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以为购买的是“中国黄金”品牌珠宝首饰;更有甚者,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李鬼”们的出现,不仅破坏了“中国黄金”品牌形象,侵害了品牌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据悉,近几年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开展品牌维权行动,效果显著。
相关资料显示,自2011年至今,为履行央企维权责任,倡导市场良性经营,“中国黄金”品牌维权团队在全国范围内连续开展维权“打假”行动,期间涉及仿冒品牌近20个,仿冒店面千余家。各级法院通过全面比对仿冒品牌标识与“中国黄金”注册商标的相似度,综合考虑“中国黄金”品牌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先后下达多个企业维权胜诉判决:香港高等法院先后判定“龙中国黄金”、“元宝中国黄金”和“中国老牌黄金”对“中国黄金”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大陆各级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判定“中国老牌黄金”、“中国黄金珠宝”、“百年香港中国黄金” 对“中国黄金”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针对这次判决,我们后续还将对‘中国老牌黄金’违法店面发起全面总攻,不会让其死灰复燃,彻底歼灭其残余势力。”“中国黄金”督导法务负责人对《中国黄金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随着黄金珠宝市场的高速成长以及连锁加盟模式在黄金珠宝行业的兴起,近几年来,珠宝市场上各种类型的“傍名牌”现象屡见不鲜,知名企业注册商标被侵权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这些不法行为已对商家正常经营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了市场经营的良好秩序。然而,在面对“李鬼们”的袭击时,不同的品牌企业应对的方式不尽相同:少数法律意识淡薄的企业采取姑息的态度,也有一些品牌企业碍于巨额的维权成本往往对此类维权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更多有责任担当的企业则选择“零容忍”的态度,通过积极维权行动,坚决维护企业权益和保障消费者利益。
对此,有业者表示,品牌和商标是企业巨大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仿冒品牌侵权行为不仅抢占正规品牌的市场份额,混淆终端消费者视听,更侵害企业的经营利益,损害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要维护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需要企业维权和执法监督相统一,提高违法成本和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相结合,形成社会合力,才能真正打击仿冒侵权行为,维护好一个和谐健康的市场秩序。”该业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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