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院判定“中国老牌黄金”侵权“中国黄金”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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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22日,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判定“中国老牌黄金”与我司“中国黄金及图”商标构成近似,其经营行为侵犯“中国黄金及图”商标专用权,属于非正当使用。

        近年来,“中国黄金”品牌在老百姓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仿冒品牌“搭便车”、“傍名牌”的现象也日益严重。我司注册商标、企业字号屡被侵犯,一些不法商家利用与我品牌相似的文字或图形进行宣传,误导和蒙骗广大消费者,造成混淆误认。老百姓冲着“中国黄金”进行消费,买到的却是仿冒品牌,更有甚者买到的竟是假冒伪劣商品,这对我司的信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为消费者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2014年,我司已发现仿冒品牌10余个,仿冒店面400余家。一年来,我司通过工商投诉、法律诉讼、公安举报等方式进行维权打假行动,截至今年3月,现已清理仿冒店面200余家,其中清除盘踞在江浙沪一带的“中国老牌黄金”店面十余家,大大净化了品牌的市场环境。

        此次法院判定“中国老牌黄金”侵权,是我司维权战役的又一次胜利,对今后的打假行动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对维权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现阶段,山寨假冒品牌的大行其道,不仅抢占了正规品牌的市场占有率,而且致使行业总体水准降低,对行业和品牌的发展造成巨大影响。打击仿冒品牌,我们绝不姑息!知识产权维护,我们任重道远!

 

督导法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