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4日
继今年三月份中国黄金在香港高等法院对山寨中国黄金(香港龙标志)的侵权胜诉后,9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对山寨中国黄金(香港元宝标志)的侵权做出了终审判决,判定其侵权事实,并进一步追索赔偿。
中国黄金集团及其任何下属子公司与“香港(龙 )中国黄金”、“香港(元宝
)中国黄金”无任何关联,敬请合作伙伴、消费者甄别。
中国黄金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保护中国黄金品牌,维护正当权益,对山寨、假冒、仿冒的侵权行为将追究侵权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予以彻底打击、清理。也欢迎各位合作伙伴、消费者监督举报,共同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共同维护中国黄金品牌形象。
版权所有: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2003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