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7日
11月25日,中金珠宝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及合规管理“直播电商法律实务”专题培训,特邀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郑德运,围绕直播电商的法律界定、法律规制及案例分析展开解读。培训旨在提高珠宝公司员工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指引作用,助力珠宝公司直播电商业务健康发展。珠宝公司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计20余人参加。
“双十一”购物节刚刚落下帷幕。在直播带货这种新型的电商业务模式带动下,从各大主要平台通报的数据看,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2020年“双十一”这个全民狂欢购物节,无论参与规模还是最终成绩,再次迎来大爆发。事实上,为应对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了2020年各大品牌、商家的一种主流营销和销售模式。直播带货不仅拉近了消费者与品牌、商家的距离,还为消费者带来了看得见的实惠和丰富的货品选择。各大平台纷纷造势营销,各大品牌商频频入驻直播间,将2020年变成了“直播电商元年”。作为中国黄金行业唯一央企,中国黄金也在这波直播电商潮中快速行动、积极入局,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取得了不菲成绩。
然而,直播电商作为一个新事物,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中,还存在着诸多不确定性。特别是“双十一”前后,各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系列相关规范意见。如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就《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浙江省网商协会于出台全国首个直播电商行业规范标准《直播电子商务管理规范》等等。这一系列文件的出台,为进一步推动电商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指导和法律规范。因此,珠宝公司本次举办直播电商专题培训,具有高度务实性与时效性,为珠宝公司规范和做好直播电商业务带来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借鉴。
郑德运律师从“直播电商的概念、历程、特点”出发,紧紧围绕直播电商利用即时视频、音频通信技术同步对商品或服务进行介绍、展示、说明、推销等方面,带领大家详细回顾了直播电商行业从2016年至今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规模,总结概括了直播电商行业“新在何处”、“火的原因”和“机遇所在”,并通过梳理商业生态图为大家提供了创新思路。
在进一步梳理了直播电商的界定和特点后,郑德运律师深入解读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市监广〔2020〕175号),从主体责任、行为规范和违法行为三个维度详实阐明该指导意见,并结合实际发生的审判案例详细介绍了当前直播电商纠纷解决的司法实务,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方面为大家娓娓道来直播电商的丰富内涵和法律语境,并针对各业务部门在具体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疑惑进行解答,参会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珠宝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中金珠宝将以此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强化宣传阐释,狠抓贯彻落实,使宪法法律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为珠宝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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